陕西一派出所副所长约14岁女生喝酒 疑将其强暴

  发布时间:2014-04-29 22:04:12 点击数:

加陌陌、聊QQ,宝鸡一派出所副所长与正在上初二的14岁女生小雪(化名)网聊一个多月后,将其约出喝酒。小雪称,一瓶红酒下肚,她就神志不清,隐约感到被人强奸。事发后,察觉端倪的小雪母亲报了警。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网聊一个多月后 叫女孩出来“聊天喝酒”

昨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发生在去年10月26日下午,涉案一方是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陵原派出所原副所长李某,案发时35岁;另一方是当时上初二的14岁小雪。此前,他们在网上认识并聊了一个多月,这次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见面理由是“聊天喝酒”。

“那天是星期六,正好小雪在补课。”该负责人说,当日下午2时,李某先驾驶私家车在某购物中心买了红酒、锅巴、薯条等食物,后又来到金台区一学校门前接到刚补完课放学的小雪,随后又驾车到渭滨区经二路壹号大院停车场。

感觉屈辱女孩离家出走 其母找到她后报了案

小雪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他们在车后排座位上聊天喝酒,喝完一瓶红酒后,她就感到昏昏欲睡、神志不清。随后,她能感觉到有人脱她的内衣、裤子,感到下身一阵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昏睡的她感觉到身旁有人打开车门离开,又返回,随后她被灌入药片,并喂了水。而中途,她也醒来一次,看到自己上身衣服凌乱,下身也没穿裤子。但身旁的李某“劝”她再睡睡,于是她再次睡了过去。此后,她又感到有人帮她穿上了衣服,再次醒来后李某送她回了补习班。

渭滨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事发后,小雪没敢向家人诉说当天遭遇,只是当晚在QQ上将可能被强奸一事告诉了要好的同学。而对方劝她赶紧买避孕药吃,以免怀孕。而到了第二天,感觉屈辱的小雪离家出走,跑到了西安“散心”。

发现女儿不见后,小雪母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她翻找女儿书包寻找线索时,却意外发现了一瓶避孕药。顿感事情不妙的她立即向女儿的同学联系。通过多方努力,最终联系上了女儿同学小芸(化名)。小芸告诉小雪母亲,“她可能出了不好的大事,心情不好才离家出走了。”在小芸的帮助下,2013年10月28日小雪母亲从西安找回了女儿并第一时间报了警。

女生内裤上有涉事副所长精斑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写道,李某,1978年8月21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凭,系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陵原派出所副所长,因涉嫌强奸罪,于2013年11月22日被批捕。

 

起诉书称,本案由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侦查终结。经查,2013年10月26日,被告人李某将通过网络聊天平台陌陌、QQ认识的被害人小雪约出陪其喝酒。事发后,经DNA鉴定,警方确认小雪内裤上提取到的精斑确为李某本人的。

今年3月25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李某坚称他们只是在车上喝酒、聊天,他还帮助小雪辅导功课,但没有发生性行为。检方当庭播放了事发当天李某出现在银行、停车场、药店附近的视频画面,但其都以“记不清”为由不予认可。但又称,中途下车是为了买口香糖吃。目前,警方仍在补充侦查,等待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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