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被开除党籍公职

  发布时间:2014-07-02 20:52:42 点击数:

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武汉市委原委员、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 资料图:武汉市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

  【财新网】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武汉市委原委员、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世益在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王世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世益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世益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王世益简历:

  1982.09——1984.04,武汉市汉南区银莲湖农场技术员;

  1984.04——1984.07,武汉市汉南区银莲湖农场农业公司副经理;

  1984.07——1985.09,武汉市汉南区银莲湖农场副场长、农场生产办主任;

  1985.09——1986.11,共青团武汉市汉南区委书记;

  1986.11——1987.12,武汉市汉南区银莲湖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1987.12——1991.03,武汉市汉南区银莲湖农场党委书记;

  1991.03——1992.11,武汉市汉南区纪委副书记;

  1992.11——1996.04,武汉市汉南区副区长;

  1996.04——1997.10,武汉市汉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1997.10——2001.10,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副书记(其间:1997.09— 2000.10武汉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1998.03—1999.10兼东啤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第一书记;1999.11— 2000.10兼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2001.10——2005.03,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

  2005.03——2006.08,武汉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6.08——2006.10,武汉市新洲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6.10——2010.07,武汉市新洲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阳逻开发办主任;

  2010.07——2013.04,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3.4.27王世益被省纪委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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