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深圳巡回法庭主管粤桂琼三省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25 20:22:17 点击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向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汇报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时透露,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第一批两家,一个在深圳、一个在沈阳,深圳的巡回法庭将在下周挂牌。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杨日华指出,按照中央部署,广东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巡回法庭,该法庭管辖区域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广东省法院承担了众多司法改革试点任务,包括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之一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七个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之一、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第一批两个之一、深圳前海与珠海横琴综合改革示范法院等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除了深圳的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深圳前海综合改革示范法院也将在下周挂牌成立。

明年五一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根据中央部署,将在广州铁路两级法院正式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郑鄂透露,广州地区的一审、二审行政案件全部由广州铁路基层法院、广州铁路中院管辖,同时继续审理原有涉及铁路的案件。此外,我省继续在江门、湛江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需要修改法律,要等到明年5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才开展试点。”郑鄂解释说。

另外,我省积极推动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郑鄂指出,前海法院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为特色,根据最高法院要求,今年年底前将挂牌成立。

明年全面铺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郑鄂表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法院可以自主开展的改革项目。目前我省已在省法院机关7个业务部门,深圳、佛山法院,以及部分人民法庭率先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东莞市基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核同意。本月15,省法院批准了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省委审批后,明年起在全省人民法庭全面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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