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目睹妻子遭人强暴 拿菜刀砍死施暴者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5-06-15 20:54:38 点击数:

目睹妻子遭人强暴,丈夫愤怒下,拿菜刀砍死了施暴者。而丈夫最终付出了被判无期徒刑的下场。

田某,贵州人,去年,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贵州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出事后,他一直在逃,迫于清网行动等多方面压力,他最终选择了投案。”田某的辩护律师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让田某人生发生重大改变的,是9年前的一次遭遇。2006年2月份开始,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住三楼的还有张某。当年3月17日晚,对田某妻子觊觎已久的张某,终于等到了机会。

田某的妻子说,当时,丈夫正好出去散步了,张某趁机强暴了她。

当田某回到宿舍三楼门口时,听到宿舍里妻子大声喊叫着“不要、不要”。他急忙从一旁的窗户爬了进去,发现张某正压在妻子身上,妻子拼命挣扎。张某看到田某进来后,就从床上下来。

田某顿时怒火中烧,冲上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丈夫先是拿白酒瓶砸,后来,又拿菜刀,直至把对方砍倒在地,脖子砍了很大一个口子。”田某的妻子说。

“我打不过对方,于是拿了一把菜刀。”田某说,他对着张某一阵乱砍,后来,张某倒地了。田某看到张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才慌了神,把菜刀扔在房间内,换了一条裤子,带着妻子一起逃跑。

一名住同一楼的工友,一度被吵架声惊醒,隐约听到田某说“太欺负人了”。之后,张某拼命喊救命,还似乎说了声“你饶了我吧”。该工友害怕出事,于是打电话叫来了老板。老板等人上楼发现,三楼房门紧闭,打开后,众人均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张某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脖子上有一道很大的口子,地上全是血。

温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田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田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对田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判决后,我问他要不要上诉,他最终没有选择上诉,案发后,他一直在逃,可能整个人精疲力竭了吧。”辩护律师分析认为,法院之所以判处田某无期,而没有判得更低,主要考虑到田某杀害张某时,张某已经停止对田某妻子侵犯,对田某妻子的威胁已经消失。另一方面,田某对张某的民事赔偿也没有到位。

延伸阅读

丈夫目睹妻子受辱夺刀杀人被判10年

2005年5月2日下午,锦州黑山县农民龙军在山里遇见了独自一人放羊的同村妇女腊梅。年轻漂亮的腊梅让龙军色心大起,他大着胆子上前搭讪,“我太喜欢你了,这只有我们两个人……”边说边上前搂抱。

“救人啊!”突然被其他男人骚扰,腊梅激烈反抗同时大声呼救。声音引来了其他过路者,龙军没有得逞。

当晚,腊梅的丈夫武晓新得知妻子险遭龙军侮辱后火冒三丈,立刻带人找上龙军家门理论。经他人调解,双方同意私了,龙军给腊梅5500元作为赔偿金,武晓新夫妇不再追究龙军的其他责任。

这一次的失败并没有让龙军吸取教训,他一有空就在腊梅家前后闲逛准备寻找机会。6月9日,龙军终于发现腊梅一人独自在家。大喜过望的他进入屋中径直扑向腊梅,口中同时大喊“今天我一定得到你!”

突然遭袭,腊梅本能的予以反抗,怎耐体力不支,不一会便被龙军摁倒在西屋的地上,腊梅一边抵抗一边大声呼救……

没想到的是,此时腊梅的丈夫武晓新并没离开,而是在附近干活。听到妻子的呼喊声,他马上跑回家,见到了眼前不堪入目的景象。

见武晓新回家,色胆包天的龙军竟完全没有收手的意思。这让武晓新怒不可遏,他边骂边上前与龙军厮打在一起。争执间,武晓新奋力抢下龙军手中的水果刀,拼命朝其上半身连扎数刀,导致其当场死亡。

 

见闯下大祸,武晓新当即逃往外地。当地公安很快将其立为网上逃犯。直到2011年7月20日,警方才将其抓获归案。

日前,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武晓新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被害人在案中有明显过错,且被告人到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武晓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民事赔偿部分,武晓新与被害人龙军家属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行达成协议。由武晓新家属一次性赔偿龙军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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