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联合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7-05-10 22:05:02 点击数:

让太阳能路灯照亮乡村小路 武汉蔡甸:联合行动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周晶晶 翟薇 傅楚乐

  2010年开始,在惠农扶贫款的支持下,一盏盏节能环保的太阳能路灯陆续竖立在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的村口巷尾。惠农政策照亮了乡村小路,但谁又能想到,光明背后却隐藏着黑暗。

  2015年底,蔡甸区检察院、纪委等多部门接到举报:该区桐山村支书殷某在该村采购太阳能路灯过程中有职务犯罪嫌疑。很快,从事太阳能路灯销售安装工程的江苏人於军被锁定。

  初步调查显示,於军在该区多个街道均销售过太阳能路灯,而且价格明显高过市场价。侦查人员来到路边一盏盏地数,发现有的村实际安装路灯数少于村账目中的列支数量。

  因涉及村子较多,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们决定让公安机关出面调查於军。

  2016年3月的一天,侦查人员在於军住处蹲守时,没等到於军,却意外看到一名陌生男子拿着车钥匙启动了於军的车。侦查人员赶紧上前拦住了车。追问下,男子最终承认自己是於军的弟弟於明,其公文包里的印章是於军给的,并且是伪造的。

  侦查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带着於军和於明到其住处搜查。在於军住处,发现了一个布袋,打开一看竟装有十几枚印章,经鉴定均系假章。

  在於明住处的窗台角落里,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张信纸,上面记录的日期、数字明显反映出这是一套行贿流水账。“这张纸是怎么回事?”於明接过信纸,边装模作样地看,边偷偷用指甲抠上面的字。“你这是毁灭证据,知不知道!”侦查人员喝止了於明的小动作。於明当场哭着交代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0年至2016年2月,於军、於明在承接蔡甸区多个村以及该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心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过程中,给村干部回扣,其中於军行贿42万余元,於明行贿23万余元。两人还多次伪造合同章和行政章,以企业名义签订路灯销售、安装合同。

  2016年11月,於明因行贿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今年3月,於军也以同样罪名被提起公诉。

  查办案件的同时,蔡甸区检察院组织村两委人员到该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报典型案例,在撰写基层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调研报告的基础上,该院向案发村和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相应的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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