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公开宣判占某等13人涉黑案,主犯获刑16年10个月

  发布时间:2019-05-14 21:25:34 点击数:

5月10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对占某等13人涉黑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占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处相应徒刑。

2004年,占某从江苏务工返回麻城,开始在该市木子店镇长岭关采用“掐二八”的赌博方式开设赌场,并先后网罗了郑某等七名骨干成员参与赌场管理和运营,逐步成为木子店镇及周边区域影响力最大的赌场,参赌人员范围从木子店镇本地发展到麻城其他乡镇及周边的罗田县、安徽金寨县等地。2006年,占某指使同伙持刀砍伤到木子店镇向该组织成员索要赌债的案外人何某;同年11月5日,又带领三名骨干成员持土铳追逐、殴打、恐吓到木子店欲图报复的何某,逼迫何某退出了木子店赌博市场。从此,占某在木子店镇赌博市场形成垄断地位,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

为争夺赌博市场,打击竞争对手,占某等人实施了殴打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到安徽省金寨县多个赌场收取保护费、对不愿交纳保护费的赌场实施抢劫等33起违法犯罪活动。在垄断赌博市场的同时,他们开始强揽工程、高利放贷和插手民间纠纷,采取暴力和威胁手段,拦截他人运送砂石料的车辆,逞强斗狠,寻衅滋事,垄断了麻武高速工程、麻阳高速公路一标段、木子店镇界岭水库整险工程、杉林河水库整险工程等处的砂石料供应,在当地形成了非法影响和控制力,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该组织还对高利贷欠款人实施殴打和威胁,致使多名被害人受伤,或被迫背井离乡不敢回家,或被迫搬离住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占某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相对稳定、人数众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大量经济利益,欺压残害群众,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当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成员应当分别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湖北一赌球团伙开设微信赌场 月余非法获利26万元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