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敛财4000多万 “套路贷”涉黑团伙18人认罪认罚

  发布时间:2020-08-20 21:04:15 点击数:

非法敛财4144.61万,黑社会团伙中18人认罪认罚。今日,记者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龚某某等20人及一被告单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2013年4月25日,被告人龚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湖北XXXX有限公司,该组织为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除对被害人采取暴力讨债外,还采取“本息叠加”“恶意垒高债务”“转单平帐”“以贷还贷”等方式诱使被害人签订新的借贷合同,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非法行为“合法化”,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逐渐形成以龚某某为组织、领导者,饶某某、张某某、任某某为积极参加者,其他11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诈骗4起、虚假诉讼4起、寻衅滋事3起、非法拘禁1起、故意伤害1起、高利转贷1起、敲诈勒索1起、违法讨债9起,非法敛财4144.61万元,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

据悉,该案是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荆州市首起“套路贷”涉黑犯罪案件,该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多次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和固定证据。办案检察官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庭审中,他们通过500余页“PPT”演示文稿对各类证据进行直观展示,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逻辑严密、脉络清晰地论证,说理充分、释法严谨,准确客观指控了犯罪。与此同时,该院坚持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18名被告人在辩护人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庭认罪认罚。

据悉,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上一篇:上海公安局长被查引大震荡,打虎开始向警界挥拳?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