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系统3年间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370件

  发布时间:2021-02-06 21:32:42 点击数:

湖北省高院日前披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3年来,截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370件9417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60件9244人,结案率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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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来,全省法院均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湖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介绍,全省三级法院统一指挥审判执行工作,优化力量配置。省高院从全省法院中遴选38名资深刑事法官组建专家库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将审判力量向任务重的法院倾斜。

  对全国扫黑办、湖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湖北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分级包案”制度。去年,省内各级法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可能影响审判进度和办案安全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判,抓好协调应对,为案件审理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松滋法院审理郑国平等人涉黑案。(松滋法院供图)松滋法院审理郑国平等人涉黑案。(松滋法院供图)

  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全省法院系统做到不枉不纵、不漏不凑、公平公正。例如,在审理郑国平等人涉黑案中,松滋法院围绕查清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通知侦查人员到庭作证。围绕非法采矿对长江生态的破坏和对防洪、通航安全的影响,法院当庭播放了国家级专家证人录制的作证视频。通过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郑国平、贺克坤等被告人最终全部当庭认罪悔罪。

  在湖北省高院指导下,武汉、襄阳、黄石、孝感四个中院分别围绕非法采砂、“套路贷”、把持基层政权、矿产资源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开展专门课题研究,推动相关部门查漏补缺、整改落实。例如,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部门执法缺失等问题,各级法院共主动发出司法建议985件,放大了办案效果。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之基。”湖北省高院主要负责人表示,3年来,全省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精准发力。在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过程,法院系统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肃清了影响发展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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