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900余万元 “藏宝网”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名传销骨干获刑

  发布时间:2021-05-24 20:53:06 点击数:

5月16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投资“藏宝网”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名开展传销活动,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MamaCaption藏宝网系由四名马来西亚人注册开设的网站系统,系统内部将会员分为五个等级:学生级(100美元)、打工仔级(500美元)、自雇人士级(2000美元)、老板级(5000美元)和企业家级(10000美元),系统内美元兑换人员币的比例为1比7,入会时可自由交纳各级别倍数资金或多个账号任意组合。

而发展下线人员时有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奖项,按照投资级别的高低奖项比例递增,会员投入的资金变成电子航海币,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可将超出该数额的部分进行提现,但提现金额仅限超出数额的50%,剩余20%需回购藏宝网公司电子股,20%需在对接实体店消费,10%为手续费,且每日提现有额度上限。

同时,当发展的下线人员各自形成50人团队时,上线人员晋升为股东,按照一定比例享受团队提现服务费的抽成,股东级别越高抽成比例递增,并享受藏宝网公司的奖励。该系统组织内上、下线呈金字塔型,关系紧密,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入会时上线人员可将下线人员任意列在下线人员以下,且下线发展人员获得的部分利益归属于上线。

2015年7、8月份,被告人肖某琴经李某1(已判决)介绍加入藏宝网系统成为会员后将该系统引入阳新地区,在自己家中成立工作室,进行藏宝网系统宣传、发展下线人员、传销资金的收取和收益的发放等行为,截至2017年4月肖某琴在阳新地区已发展藏宝网会员三十余人,非法获利达100余万元人员币(以下币种相同)。经司法鉴定,肖某琴接收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达2989.4576万元。

期间,被告人肖某琴于2016年2月邀请李某1来阳新,在其家中为十余名会员宣讲藏宝网系统,教授如何发展下线和获利。同年5月,因阳新地区藏宝网会员众多,会员交纳资金巨大,肖某琴向藏宝网公司申请,公司指派专门负责宣传的“藏宝网大学”校长刘振宇(另案处理)陪同李某1再次来到阳新,同样在肖长琴家中为十余名会员进行宣讲。

案发后,阳新县公安局暂扣被告人肖某琴缴纳的125.3万元。

另查明,2018年1月2日被告人肖某琴因本案被取保候审,期间该案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本院,被告人肖某琴拒不到案,后被上网追逃,于2020年4月22日被抓获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琴组织、领导他人以购买虚假的理财产品为由,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费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层级的高低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肖某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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