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冲动驾车冲卡连撞三车逃逸 终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21-08-25 21:26:48 点击数:


因与女友分手心情不好,武汉一名男子驾车途中遇到交警检查,冲卡后又连续撞上三辆行驶中的车辆,最后弃车逃逸。近日,经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10月21日晚上11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沿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卓刀泉寺附近路段。此时执勤交警正依法在该路段设卡,缉查酒驾,看到这辆白色小轿车开来,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交警靠近小轿车时,驾驶员突然加大油门企图闯卡,先将车撞向了马路中的护栏,又撞向了对面道路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几名交警立即前往试图拦住这辆白色小轿车,谁知驾驶员突然又挂倒挡倒车,不顾执法民警阻拦,驾车调头后逆行逃离现场。

随后,交警通过信息研判及视频追踪,于次日凌晨,在一马路边上发现肇事车辆,将其查扣。同日犯罪嫌疑人魏某被抓获。

经审查,驾驶员魏某,今年32岁。当晚,因刚与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好,约了4名好友一起吃饭,期间自己并未喝酒,吃完饭后便驾车准备送两个朋友回家。驾车途中经过卓刀泉南路时看见交警检查,仍沉浸在分手情绪中的魏某一时冲动,产生不想配合交警检查的心理。于是,他一脚油门准备冲卡跑掉,车上的朋友见状,对魏某进行阻拦,魏某不听,继续挂倒挡,又掉头逆行加速行驶,途中又陆续撞上两辆车。

经朋友的劝说,魏某意识到自己的冲动行为,在离肇事现场500米处,慌乱将车停在马路边。因害怕被人发现,他拦下一辆出租车将朋友送回家,自己也在中途下车,用衣服将头包住,才回到家中。

案发后,魏某亲属代其分别向被撞三辆车的车主以及交通大队共赔偿13118元,并获得三名车主的谅解。

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魏某为逃避检查在道路上驾车逃窜,连续冲撞其他车辆和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魏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1月28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公开审理,魏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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