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支模坍塌致6死6伤!7人移送司法、5名公职人员被处分!武汉1·5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21:24:24 点击数: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江夏区武汉巴登城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一期 一(1)二标段“1·5”较大坍塌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直接原因



  • 门楼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架体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搭设,⑯轴线处400x1200梁支架沿梁跨度方向扫地杆、第一步水平杆缺失,使得水平杆步距超过方案设计步距的两倍以上,致使梁支架的稳定性不满足设计承载要求,且门楼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在搭设完毕后未按要求进行验收。



  • 现场在进行浇筑时,违反专项施工方案中采用对称浇筑的要求,对门楼坡屋面采用不对称浇筑,实际产生的附加弯矩增加了B轴线处400x2560梁支架立杆承受的压力,导致该处梁支架稳定性不满足设计承载要求。



  • 现场浇筑完竖向结构(KZ1和KZ3两根框架柱)后,未按照方案中“竖向结构强度达到50%以后,再浇水平构件”的要求,随即开始梁板浇筑,由于竖向结构强度不够,B轴线处400x2560梁钢筋随支架变形下挠,将框架柱拉倒,增加了事故的规模和惨烈程度。



  • 事后,经对现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架体材料(钢管、扣件、可调顶托)进行取样,并送检,发现部分材料不合格,导致架体承载力及稳定性低于专项方案的设计预期。




上述原因叠加 ,导致事故发生。



救援结束后事故现场图

事故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



  • 未严格审核劳务公司相关建设施工劳务作业资质,把劳务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单位(分包劳务内容为木工、泥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油漆工、电焊工等图纸设计范围内所需工种工作)。



  • 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在强度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即开始上部梁板的混凝土浇筑。



  •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架体部分钢管、扣件、可调顶托等材料不合格 。



  • 盲目组织现场施工,在总监理工程师未签署浇筑令的情况下违规组织浇筑施工作业。



  • 项目安全员未取得相关安全管理资格等。




2.项目劳务单位:



  • 未取得建设施工劳务作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不具备承揽建设施工劳务工程的资格。



  • 将劳务工程转包给个人劳务队伍,存在违法转包行为(与徐明灯、李大才、艾应龙、陈千榜、杨波浪、张宁等人分别签订了泥工、钢筋连接、钢筋植筋加固、模板、脚手架、钢筋工等劳务承包合同)。



  • 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等。




3.监理单位



  • 项目监理人员未经监理业务培训,安全监理工作能力不足。



  • 现场安全监理和巡查检查缺位,事故当天无监理人员在岗。



  • 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现场违规浇筑施工行为,未有效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理等。



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鉴于事故有关7名责任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重大,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3.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其他公职人员等5人在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已将相关线索移交武汉市纪委监委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由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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