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华公园城市一期高处坠落1人死亡 多家涉事企业被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22 21:32:15 点击数: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公布“关于武汉市洪山区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项目(大华公园城市一期B区)“4·16” 事故处理的有关情况通报”,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情况,对相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通报称,2023年4月16日,武汉市洪山区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项目(大华公园城市一期B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和相关行政处罚结果,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行为不规范、行业部门监管履职不认真。其中,劳务单位未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施工劳务项目;专业分包单位违法分包工程项目,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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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情况,建设单位武汉华君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武汉市青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洪山区建设局对两家单位分别处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对施工总包单位上海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住建厅向上海市住建委通报事故情况,建议对该企业予以查处。暂停该企业在湖北省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格,对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信用记录,洪山区建设局对该企业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湖北万景业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住建厅暂扣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暂停该企业在湖北省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格直至处罚期结束,对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信用记录,洪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人民币40万元罚款,对该企业违法分包的行为,洪山区住建局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劳务单位武汉兵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洪山区住建局也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

此外,湖北省住建厅责成洪山区建设局向洪山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责成洪山区建设局党委组织对相关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相关企业责任人员也受到罚款处理,洪山区建管站等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六名公职人员因履职不到位等行为也分别受到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党内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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