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贩卖冰毒巨大且累犯判无期徒刑成功保命

  发布时间:2019-09-11 22:17:50 点击数:

吴某某贩卖冰毒巨大且累犯判无期徒刑成功保命

案情简介

    家住湖北省麻城市的被告人吴某某2018112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26日被逮捕。

    云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7月24日,被告人陈某、吴某某经密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后,由被告人陈某从境外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到湖北省武汉市过境云南省某某市时与被告人吴某某会合。至当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吴某某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到某处,欲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向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4500克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缴获交易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共净重5007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含量为78.4%)

  检方观点:

  被告人陈某、吴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均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辩护策略及结果:

  肖小勇律师团队接办该案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吴某某,详细了解案情。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就可以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本案吴某某涉嫌贩卖甲基苯丙胺多达5007克,同时,其又是累犯,吴某某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为了争取让被告人吴某某保命,本律师团队针对该案的全部证据进行细致的研究与分析,多方寻找对被告人吴某某有利的证据,并为本案被告人吴某某制定了对其最有利的辩护策略。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本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对吴某某仅判处无期徒刑。

肖小勇律师咨询电话:13886180982(微信同号,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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