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张某某涉嫌帮信罪 律师辩护轻判6个月拘役

  发布时间:2021-10-24 21:02:32 点击数:

武汉张某某帮信罪 律师辩护轻判6个月拘役

 

案情简介:

家住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的张某某,电大三年后又混沌过了两年,毕业后在社会在打零工为了获利钟某卖了三家银行的件套,诈骗公司使用钟某的银行卡收款,钟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当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钟某的父母和肖小勇律师会面沟通后决定全阶段全流程委托。在看守所会见钟某时,本应男儿有泪不轻弹,钟某哭了,终于释放了自己,说当时为了攀比,为了多几百块零花钱,帮同学办了三张银行卡,前几个月被告知银行卡冻结了,就知道出事了,最近几个月天天提心掉胆,一晚上失眠好几次,现在终于静下心了,终于在看守所睡了几个好觉。

肖律师了解到钟某对于同学后面的诈骗团队根本不知情,也完全没有参与卖银行卡之后的诈骗犯罪行为,钟某不应当定性为诈骗罪,建议公安机关变更轻罪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检察院逮捕时已更换为帮信罪。钟某真诚悔罪,父母愿意帮小孩退赃非法获利,也愿意缴纳罚金,后律师多次沟通检察院法院钟某愿意走认罪认罚刑事程序,法院对钟某从轻处理,判处其6个月拘役

 

附:《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9111日起施行。

 

情节严重有以下七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解释》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肖小勇律师咨询电话:13886180982(微信同号,欢迎咨询)


上一篇:帮信罪的法律规定及律师辩护思路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