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4-05-03 21:51:45 点击数:

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 号

赔  偿  项  目

标 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290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8867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5750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6280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8720

4



















农、林、牧、渔业

23693

采矿业

36091

制造业

3575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693

建筑业

38766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547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791

批发和零售业

30599

住宿和餐饮业

26282

金融业

73564

房地产业

391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1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90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2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6008

教育

4148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9217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072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0523

 

上一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通知 (2013年)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