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发布时间:2018-05-08 21:41:32 点击数: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原副主席刘善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原副主席刘善桥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善桥利用其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善桥简历

刘善桥,男,1956年11月生,汉族,湖北随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08月至1979年04月,任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办公室办事员。

1979年04月至1984年03月,先后任随县高城公社团委副书记,团县委办事员、副书记、书记。

1984年03月至1990年01月,任随州市南郊办事处、尚市镇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襄樊市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1990年01月至1994年11月,任随州市副市长。

1994年11月至1996年08月,任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6年08月至1997年01月,任枣阳市委书记。

1997年01月至1998年04月,任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年04月至1999年08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年08月至2002年11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2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01月至2006年07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7月至2006年08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长。

2006年08月至2007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十八大代表,十届湖北省委委员。

2013年01月—2017年07月湖北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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