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82万元 湖南郴州市精神病院原院长当庭认罪悔罪

  发布时间:2021-11-07 21:53:33 点击数:

“本来打算安享晚年,现在却突然成了阶下囚……不论受到什么样的惩处,都是(我)咎由自取。”近日,湖南郴州市桂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原院长周伟平涉嫌受贿罪一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周伟平在担任郴州市中医医院院长、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82.0494万元。被告人周伟平在担任市中医院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决定提高市中医医院陀螺刀肿瘤治疗中心运营成本,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8.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伟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2.0494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庭审历时近5个小时。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总台记者 赵喜 桂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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