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某某向同事出售毒品律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12-16 20:38:27 点击数:
武汉长某某向同事出售毒品律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案由:长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公诉机关:武汉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肖小勇律师,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人长某某于2013年3月2日、8日及16日,在其工作的本市某某区台北路某办公楼男更衣室内,先后3次以每0.1克海洛因2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3包用小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共计约0.3克的海洛因贩卖给同事姚某(另行处理)。后于同月18日长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其被捕后,家属经人介绍找到本律师,办理了委托辩护的手续。本律师接手后,先后五次到区看守所会见长某某,得知长某某平时自己也经常吸食毒品,属于典型的以贩养吸。且在羁押期间,积极坦白自己的罪行。
法院判决:2013年6月25日,武汉某某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长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武汉律师网http://www.whlszx.com 肖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86180982
微信公众号:湖北武汉律师肖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