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某某向同事出售毒品律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12-16 20:38:27 点击数:

武汉长某某向同事出售毒品律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案由:长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公诉机关:武汉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肖小勇律师,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人长某某201332日、8日及16日,在其工作的本市某某台北路某办公楼男更衣室内,先后3次以每0.1克海洛因2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3包用小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共计约0.3克的海洛因贩卖给同事姚某(另行处理)。后于同月18长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其被捕后,家属经人介绍找到本律师,办理了委托辩护的手续。本律师接手后,先后五次到区看守所会见长某某,得知长某某平时自己也经常吸食毒品,属于典型的以贩养吸。且在羁押期间,积极坦白自己的罪行。

法院判决:2013625日,武汉某某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长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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