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有无必要聘请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17 22:56:25 点击数:
导读:误区一:刑事案件请律师请了也白请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认为,既然事儿都出了,判不判,怎么判是司法机关的事,请律师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其实,有许多案件由于律师的介入,从法律的角度与司法人员探讨沟通,当事人的权益…

误区一:刑事案件请律师请了也白请 
    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认为,既然事儿都出了,判不判,怎么判是司法机关的事,请律师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其实,有许多案件由于律师的介入,从法律的角度与司法人员探讨沟通,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有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就结案了,有的到了检察院不予起诉,有的在法院被宣告无罪。 
    聘请律师辩护与委托普通公民(亲友)辩护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第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专属权利,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向证人调查取证等,而非律师的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第二,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办案经验、诉讼技巧正常情况下都高于非专业的辩护人。因此,刑事案件委托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误区二: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知悉案情 
    许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认为,他们有权利了解案情,公安人员和检察院、法院的司法人员应该向他们公开案件的情况,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属于国家秘密,为防止串供或其他行为,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任何人都不能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透露相关案情,否则就构成了泄露国家秘密罪,其中包括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有权在公安侦查阶段了解案情,在检察院公诉阶段复印技术性材料,但这些材料都不能给家属看,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公开。所以,辩护律师享有的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家属均不能享有,可见,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的。 
   误区三:被害人不用请律师 
    许多被害人及家属有这样的想法,既然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被害人的权益自然由检察院维护,家属不用操心。 
    其实被害人及家属请律师指导诉讼更关键。被害人及其家属如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多少合适都需要专业律师指导,此外,律师还可就刑事部分提出自己的意见。 
    温馨提示:按照法律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失费。有的法官可能会误将死亡赔偿金理解为精神损害,因此对于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的请求可能会不予支持,很多被害人自己也认为无权要求这部分赔偿。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失费。这些法律细节往往只有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才能看得出来,并提出辩护意见。 
   误区四:犯了事儿不急找律师 
    许多人认为,既然亲朋好友犯了事儿,找律师也没用。顶多开庭的时候找律师辩护一下就可以了,早找律师也没用。这种观点会导致许多有利于当事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灭失,从而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当事人“出事”后,其家属应尽早聘请律师,使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尽早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刑事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有五大好处: 
    1、心理医生。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往往很紧张,甚至绝望,自暴自弃,此时见到亲友为自己聘请的律师心里就会有安全感,看到了希望,此时律师的作用就好比心理医生,对安抚犯罪嫌疑人情绪有很大帮助。 
    2、了解案情,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刑期等等。 
    3、监督侦查工作。办案民警不能打骂犯罪嫌疑人,更不能刑讯逼供,否则律师可以代为控告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律师的介入无形中变成了对办案人员的一种监督。 
    4、提前保存证据。如果当事人是被冤枉的,则在会见律师时就可告诉律师真相,同时请律师提前保存一些证据,防止证据过一段时间后灭失。 
    5、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提示: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请律师时,要尽量向律师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 
    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姓名、基本身份。 
    2、当事人被哪个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关在什么地方? 
    3、因为什么案由被拘留或逮捕,涉及的罪名?事实要介绍得尽量具体一些。 
    4、当事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被刑事拘留,这两种拘留有很大不同,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最长15天就能被放出,刑事拘留可能构成了犯罪,要面临被公诉。 
    如果家属不了解以上信息,也无需着急,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会逐一明确。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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