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性”保安酒后奸杀女工友 抛尸公厕终落网

  发布时间:2012-07-03 20:55:16 点击数:
导读:  酒后色迷心窍奸杀女工友  “乱性”保安抛尸公厕终落网  有人在公共厕所化粪池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警方确定系他杀。在案发4天后,警方突然获知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大学城附近见到过嫌疑人。随后警方展开大规…

  酒后色迷心窍奸杀女工友

  “乱性”保安抛尸公厕终落网

  有人在公共厕所化粪池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警方确定系他杀。在案发 4天后,警方突然获知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大学城附近见到过嫌疑人。随后警方展开大规模搜捕,最终在一家旅店内将正在休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场抓获。昨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公共厕所惊现女尸



  6月26日7时许,赛罕区公安分局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有人报案称,在赛罕区西把栅乡黑兰不塔村某工地的一所公共厕所化粪池内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预案,在化粪池内打捞上女尸一具。鉴于此案性质恶劣,影响重大,警方立即围绕中心现场将警力分为现场勘察、调查走访、摸排线索等十余个侦查组,分头展开工作。经现场 200余名民警大规模的走访排查得知,死者为该工地女工黄某某。警方勘察后,初步分析为黄某某是被人用刀捅死在厕所内,又受到性侵害后被扔到化粪池内,此案为一起强奸杀人案。案发后,专案组立即对工地进行了大清查。根据多人反映,工地保安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了解到,刘某某,26岁,曾于 2006年3月18日在山东省菏泽地区,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1年6个月,今年年初来到我市。案发前,刘某某在某工地做保安。通过排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活动范围划定在赛罕区太平庄乡一带。

  6月26日、27日,警方连续两日在太平庄搜查未果。 6月 29日下午,专案组在赛罕区公安分局再次召开碰头会。会上,各与会单位就掌握的案情作了通报,张毅副局长强调“ 6.26”强奸杀人案为 2012年上半年来我市手段最残忍、性质最恶劣的命案。专案组副组长赛罕分局局长华伟分析,刘某某身无一技之长,社会生存能力较弱,长期的社会底层生活会使其形成胆小懦弱的性格,这决定他不大可能拼死一搏突破警方的包围圈向外地逃亡,他现在很可能还在白塔村周围某地藏匿,因此不能放松对白塔村周围小旅店、小饭店、小超市进行监控。

  酒后奸杀受害人

  6月30日15时许,中专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大学城附近见到一个与悬赏通报上相似的男子,可能是刘某某。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大学城进行搜捕,经过一番搜查,最终确定刘某某在大学城“亲亲旅馆”5号房内。此时,正在熟睡的刘某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抓获。

  在讯问中,刘某某详细向警方描述了其罪恶的行径。6月25日23时19分,喝完酒的刘某某从工棚出来上厕所,听到旁边的女厕所传来了女人说话的声音,他突然起了色心,进去将受到惊吓的受害人一把抓住,凑上去强吻受害人,受害人一边反抗,一边呼喊。恼羞成怒的刘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朝受害人的腹部捅了一刀,受害人就不再挣扎,刘某某一边在受害人脸上恶狠狠地咬了五六口发泄,一边恶毒地骂着。随后,刘某某将受害人拖到厕所外的一棵小树后实施了强奸。在强奸过程中,他见受害人有苏醒的迹象,就又在受害人胸部、腹部连捅 3刀。随后,刘某某将受害人及其衣物扔到厕所外的化粪池内。处理完这一切,刘某某若无其事的回到工棚内清理了身上和衣服上的血迹继续睡觉。

  毕竟是杀了人,睡到半夜的刘某某起来想到逃跑,便四处借钱未果。6月26日6时,刘某某骑自行车逃到白塔村,见到警方沿途设卡,便转身逃往大青山。4天后,刘某某实在无法忍受饥寒,6月30日下山后在小旅馆休息时,被蹲坑设伏的民警一举抓获。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 刘芳 通讯员 杨宏岩 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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