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科技局原局长强奸陪酒女子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2-08-15 21:45:36 点击数:
导读:  一度引发较大社会关注的“东方市科技局局长涉嫌强奸案”于6月15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的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庭审现场上,该局长称自己遭到了受害人上百万的讹诈。近日,东方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

  一度引发较大社会关注的“东方市科技局局长涉嫌强奸案”于6月15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的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庭审现场上,该局长称自己遭到了受害人上百万的讹诈。近日,东方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卢某有期徒刑5年。

  嫌疑人庭审曾称被讹诈

  据了解,原东方市科技局局长卢某因涉嫌强奸罪于2012年3月9日被东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4日,东方市公安局向东方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并于6月15日在昌江开庭。据了解,在6月15日的庭审中,卢某否认与被害人吴某有实质性接触,并坚称曾受到女方讹诈。庭审中还提到被害人吴某曾称自己是自愿与卢某发生性行为的。

  法院一审判卢某获刑5年

  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采纳了机关对卢某的指控。法院认为卢某确实于2012年3月6日,趁着吴某大量饮酒致意识不清,将其搀扶上车,在东方市八所镇某酒店,不顾吴某的极力反抗,使用暴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吴某在卢某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曾予以反抗,导致卢某身体左、右锁骨下等9部位损伤,而卢某发现吴某逃离客房欲报警时,从客房追出将其拉摔倒地后强行拖拽回客房,导致吴某右前臂损伤。经法医鉴定,两人均构成轻微伤;在案发客房内提取的被套上检出卢某的精斑,吴某大腿内侧擦拭物是吴某所留;吴某内裤上检见精斑及混合DNA峰谱,其中包含卢某的DNA分型。

  东方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关于被告人卢某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的被害人吴某于2012年3月18日写给东方市公安局的,称当时其是自愿与卢某发生性行为、卢某并未强奸她的书证。经查,该书证系被告人卢某的妻子贾某等人通过贿买的方式取得。贾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妨害作证罪被司法部门立案侦查。该书证来源不合法,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人卢某身为东方市科技局局长,趁被害人醉酒之机,使用暴力强奸妇女,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社会影响极坏,情节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君通讯员余德厚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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