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劫持女医生被判有期徒刑5年 罚款1000元

  发布时间:2013-12-14 21:38:16 点击数:
导读:昨日上午,曾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本报11月30日曾报道)在青山区法院一审宣判。19岁的被告陈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5月18日下午4时50分,某高校大一学生陈某骑自行车返校时…

昨日上午,曾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本报11月30日曾报道)在青山区法院一审宣判。19岁的被告陈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5月18日下午4时50分,某高校大一学生陈某骑自行车返校时,撞倒82岁的樊婆婆。后因住院费用与婆婆家属发生争执,急于脱身的陈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劫持一名女医生离开医院,后被警方制服。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作案工具。

陈某听到宣判结果后十分沮丧,法官2次问他对判决的态度,他才反应过来,轻声说:判重了,考虑上诉。

陈某辩护律师表示,陈某劫持他人是人身安全被威胁后的冲动,且主动要求坐上警车离开,并无主观恶意,仅构成寻衅滋事罪。

主审法官认为,陈某持刀劫持医生,其行为构成绑架罪,一般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陈某年纪轻,且绑架他人时间短,未对人质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属于情节较轻,应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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