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伤老太弃路边致其死亡 交通肇事变故意杀人

  发布时间:2012-11-20 20:57:50 点击数:
导读:一男子骑三轮车撞伤老太,乡镇卫生院就在眼前,他坚持要把老太送往“大医院”,但他却将老太遗弃在路边,致老太经抢救无效身亡。昨从警方获悉,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10日下午4时许,市交警五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高新…

一男子骑三轮车撞伤老太,乡镇卫生院就在眼前,他坚持要把老太送往“大医院”,但他却将老太遗弃在路边,致老太经抢救无效身亡。昨从警方获悉,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10日下午4时许,市交警五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高新区樊魏路上,一名樊姓老太被三轮车撞伤,老太躺在路边,伤势严重,三轮车司机逃逸。

  接到报案后,民警起初以肇事逃逸立案侦查。随着调查深入,民警发现,此案并非那么简单:事发现场距离伤者樊老太被发现的路边,约有1公里。

  民警介绍,事发地位于团山镇中心卫生院门前的马路上。当时,樊老太被一辆三轮车撞倒后,路人建议,赶紧将伤者送往卫生院,但被三轮车司机拒绝。司机称,要将樊老太送往城区大医院接受治疗。司机随即将老太抬上三轮车,朝城区驶去。行驶了约1公里,司机停车将樊老太遗弃在路边两辆货车中间。

  此后,樊老太的家人赶往城区医院寻找,在半路上发现了樊老太,随即报警。两天后,樊老太经抢救无效身亡。

  昨日,肇事司机在家中被抓。经审讯,这名男子姓胡,他称,走到半路时,樊老太坚持要下车,他才停车的,并非故意遗弃。

  民警介绍,撞伤人后,不及时将伤者送往最近的卫生院,而是舍近求远,不合常理,且樊老太当时伤势严重,不可能提出要下车。

  目前,胡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人员称,胡某撞伤人只需承担医药费,如果救治及时,其他责任不大。但胡某肇事后丢弃伤者,则不仅涉嫌故意杀人,还须承担经济赔偿。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交通肇事者:肇事后一定要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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