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闯车祸逃逸 因“一念之差”至少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2-11-18 21:02:38 点击数:
导读:打工青年蒋某撞死一个行人,他报警之后又逃离现场。11月17日,记者从江汉区检察院了解到,蒋某因一念之差让自己“掉得大。  今年9月29日凌晨4时许,24岁的蒋某驾驶无牌摩托车送面条。行至青年路范湖环形岛附近时,摩…

打工青年蒋某撞死一个行人,他报警之后又逃离现场。11月17日,记者从江汉区检察院了解到,蒋某因一念之差让自己“掉得大。

 

  今年9月29日凌晨4时许,24岁的蒋某驾驶无牌摩托车送面条。行至青年路范湖环形岛附近时,摩托车撞倒一名妇女。蒋某赶紧拦下一辆出租车,请求的哥报警。的哥报警后离开,蒋某上前摸了一下伤者的鼻息,发现她已无呼吸,惊慌失措之下他驾车逃逸。

  三天后,警方把蒋某抓获。目前,蒋某已被批捕。这起事故责任认定上,死者上机动车道行走负次要责任,如果蒋某当时不逃逸,即使被判刑,刑期起点为拘役;但他有逃逸的情节,量刑起点大幅提高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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