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原副主席刘卓志收受500万元及30万美金受审

  发布时间:2012-06-05 21:41:01 点击数:
导读:据法制晚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一案,4日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刘卓志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500余万元人民币与30余万元美金。上午九点,刘卓志案已经开庭审理,这比普通的刑事案件开庭提前…

据法制晚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一案,4日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刘卓志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500余万元人民币与30余万元美金

上午九点,刘卓志案已经开庭审理,这比普通的刑事案件开庭提前了一小时。

据了解,刘卓志最初的辩护人,原本是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的辩护人原伟律师,但此后双方解除了委托合同。

现年58岁的刘卓志出生于吉林省,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去年12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1年12月23日,中央决定免去刘卓志领导职务。2012年1月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北京通报,刘卓志案正在立案调查。当日,刘卓志被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1月14日,刘卓志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根据中纪委的通报显示,刘卓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和礼金。其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决定对刘卓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媒体报道,在刘卓志落马前,一些环保人士曾在网络上贴出《关于锡盟前书记刘卓志2001年起在锡盟渎职的举报》等材料。

材料称,2000-2002年,由刘卓志牵头组建的锡盟东乌旗造纸厂涉嫌侵占牧民集体土地、污染草原,引发牧民不满。

2004年刘卓志支持重建乌拉盖水库,截断乌拉盖内流河水系,为一化工项目上马创造条件。

2005年刘卓志支持西乌旗白音华煤矿和火电厂项目,截断高力罕河修建水库,廉价征用原属牧民集体土地并倒手获利等。

人物链接

刘卓志,男,1953年12月生,原籍吉林双辽县。

2001年8月-2003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相关链接

多名部下已被查办

就在刘卓志被立案调查前,他在锡林浩特市所在的锡林郭勒盟(下称锡盟)任职时的多名部下均已被查办。

锡盟原副书记蔚小平因受贿900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等,被判无期徒刑。

锡盟原副书记白志明涉嫌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占用公物、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被“双开”。

锡盟锡林浩特原市委书记牛志美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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