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护送女孩回家途中两次施暴 被判12年有期徙刑

  发布时间:2013-08-05 21:35:59 点击数:
导读:25岁的小倩(化名)没有想到,几个月前的一次朋友聚会,成了她心中挥不去的噩梦。  小倩住在襄城胜利街附近,2012年11月8日晚,她接到几个朋友电话邀她一起聚餐。饭桌上,初次见面的大伟(化名)对小倩表现出好感。…

25岁的小倩(化名)没有想到,几个月前的一次朋友聚会,成了她心中挥不去的噩梦。

  小倩住在襄城胜利街附近,2012年11月8日晚,她接到几个朋友电话邀她一起聚餐。饭桌上,初次见面的大伟(化名)对小倩表现出好感。饭后,大伟主动提出开车送小倩回家,小倩没有拒绝。

  面包车行驶到胜利街时,小倩要下车,大伟露出狰狞面目。他将车门锁上,提出要与小倩交朋友,并强行搂抱。小倩被吓哭,大伟夺过她的手机关掉,朝欧庙方向行驶。在一个偏僻的小路上,大伟强行与小倩发生关系。随后,在一个丁字路口,大伟又再次施暴。

  次日,小倩报警。几天后,大伟被警方抓获。审讯中,他还供述了另一起案件。2012年5月,他借口搭乘出租车,将一名的姐骗至余家湖,实施抢劫强奸。

  8月2日,襄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大伟有期徒刑8年10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上一篇:仝宗锦:性工作者在强奸案件中是否被区别对待 下一篇:武汉刘某某强奸罪从轻辩护的辩护词